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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一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燃放香烛鞭炮曾引发重大山火

清远传媒 www.gdqynews.com   发布时间:2020-04-21 09:29:38   作者:淇

清明祭祖燃放鞭炮、纸钱、香烛需注意防火,一旦引发山火将被追究法律责任,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昨日通报,4月2日下午连州发生一起森林山火,经调查原因确定为当地一村民祭拜先祖,燃放鞭炮引发山火,山火当天已被扑灭,犯罪嫌疑人官某已被刑事拘留,案情正在侦查审理中。

  在清明假期第一天(4月2日),很多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就被一起火灾刷屏,发生在连州市九陂镇的一起山火,火灾迹地809.09亩(53.94公顷),造成经济损失35万多元,接到火情报警后,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已组织力量于当天将火扑灭,经过调查发现,山火是由村民祭祖燃放鞭炮引起。

  据了解,犯罪嫌疑人官某系4月2日16时在连州市白石村委会上坪村村背约500米处的“崩塘坳”山林祭拜先祖坟墓时,使用从家里带去的打火机燃放鞭炮,导致坟墓边的杂草燃烧起火,引起了这场森林火灾。下午16:30分,连州市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向清远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反映了这一情况,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了解情况后控制了犯罪嫌疑人,目前该案正在侦查审理中。

  “肯定会追究法律责任。”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,近年来的类似案件并不少见,相关犯罪嫌疑人后续被起诉,并得到了法律制裁。

  清明祭祖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,但令人痛心的是,历年清明节期间,由于祭祖引发的山火屡见不鲜。昨日,连州一起山火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,记者了解到,对于拒不执行扫墓安全规定并引发火灾的行为,面临的将不仅是罚款等措施,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肇事者引发森林大火受灾面积超过30亩的,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

■警示

燃放香烛鞭炮曾引发重大山火


  回顾近年来的清明祭祖情况,由于燃放香烛鞭炮引发山火并不少见,去年清明节期间特别是正清当天因为降雨,并未出现较多火情;在并不遥远的2015年,由于市民祭扫不注意防火,加上天气干旱,多起山火肆虐,2016年4月4日至4月6日三天时间内,清城源潭镇新马村委鱼仔坑和洲心街办洲沙村委武广高铁背后峡山,因扫墓引发了2宗森林火灾,燃烧时间三天两夜,过火面积超过300亩。省林业厅两次派出直升机帮助清远灭火。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,也给很多祭扫的市民带来了生命危险。

  根据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(以下简称森林防火办)统计的数据,2015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0宗,共烧掉近2000亩森林,其中原因大部分都是因清明扫墓而引发山火。山火肆虐,图片在朋友圈大量传播,在引起国内媒体关注的同时,也引发市民讨论安全祭扫的重要性。

  据了解,每年清明节前,清远市政府都会下发通知,提醒市民和相关部门加强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意识,做好森林防火措施,今年发布的通知中明确要求,市民在祭祖时,要“将坟墓四周2米范围的杂草割除干净,扫墓时不燃放炮球,烧香烛和纸钱,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区内进行。准备好应急灭火的用水和工具,扫墓人员要将香烛周边的鞭炮纸屑一并清理,在确保没有任何森林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才能离开”。

  对拒不执行扫墓用火安全管理的,依照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相关规定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,造成森林火灾、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肇事者引发森林大火受灾面积超过30亩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