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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季度清远消费者通过举报挽回经济损失共达73.79万

清远传媒 www.gdqynews.com   发布时间:2017-04-12 16:59:55   作者:gdqy

市工商局昨日发布今年第一季度投诉举报统计分析报告,报告显示,全市一季度经济违法举报145件,较去年同期增幅119.69%。另外一季度全市消费者通过举报挽回经济损失共达73.79万元。

  一季度消费者投诉涉案金额314.22万元

  根据报告,2017年第一季度,全市工商(市场监管)12315执法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473件,总投诉量比去年同期上升6.29%,调解成功181件,调解成功率38.26%,涉及争议金额314.22万元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3.79万元。

  消费者投诉案件中,移动电话商品投诉依然领先。2017年第一季度,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21件,其中移动电话投诉79件。投诉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电话无法开机使用或个别功能不能使用,屏幕出现跳屏、爆裂、黑屏及触屏不灵,出现质量问题维修时间过长,经营者不履行“包修、包换、包退”的三包规定以及销售“水货”手机、虚假宣传等。

  汽车商品及服务投诉也是消费投诉的重点。2017年第一季度,汽车商品及服务投诉42件。其中因购买约定、售后服务的原因引起的投诉占57.14%。投诉的纠纷焦点是订车后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期限交车且拒绝退订,无法办理车贷不予退款;购车后发动机、变速箱等短期内就出现功能故障不按照约定三包、车辆气囊、GPS、座椅等配置存在货不对板及质量问题等。

  经济违法主要集中在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

  2017年第一季度,全市工商(市场监管)12315执法系统共受理经济违法举报145件,较2016年同期增加79件,增幅119.69%。

  经济违法举办主要集中在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举报。一季度145件经济违法举报中,对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违法行为的举报达91件,占62.75%,较2016年同期增加了52件,增幅133.33%,数量增长较多。举报主要涉及无证照、证照不全、超范围经营等情形,举报的同时往往一并反映噪音扰民、油烟污染、乱排污水和废气、存在安全隐患等涉及环境污染情况或有其他消费诉求。

  与此同时,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举报数量有所上升。今年第一季度,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举报数量为24件,较2016年同期增加14件,增幅140%,举报主要销售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、欺诈销售以及故意拖延或无力拒绝履行商品质量义务、“三包”义务等。